<p>王先生为某集团的分公司经理,2019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: (1)工资收入5000元: (2)赴外地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; (3)本月月末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00元: (4)住房出租收入4000元。 <img alt="" src="https://file.gaojiufeng.cn/learnAppQuestion/12/56/12562225befb87478cd3e8b6cd0dea81.png" style="width: 100%;height: auto;"><img alt="" src="https://file.gaojiufeng.cn/learnAppQuestion/38/61/3861d8ad96c40acbd1b2bd3c3f7f4339.png" style="width: 100%;height: auto;"> 王先生工资收入应预缴个人所得税()元。</p>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王先生为某集团的分公司经理,2019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: (1)工资收入5000元: (2)赴外地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; (3)本月月末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00元: (4)住房出租收入4000元。 王先生工资收入应预缴个人所得税()元。

题目选项

A. 200
B. 325
C. 450

正确答案

D

题目解析

对于在中国境内任职、受雇的中国公民,其每月的工资、薪金收入额允许减除5000元的费用,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=5000-5000=0(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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